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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文化與組織生涯】掌握變現模式,實踐個體企業家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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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亮震 / 擺渡人生學校共同創辦人、執行長

人人都應該具備「職涯變現力」

  這幾年在第一線諮詢時,經常被不少大哥大姊問到,如果用盡各種方法、嘗試各種管道還是無法找到理想工作時,應該要怎麼辦?而且,我發現這種使盡所有力氣、動用所有資源都找不到工作的中高齡工作者,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也許有些人已經不用再工作也不會對生活有影響,但對於還需要工作才能活下去的人來說,如何持續創造收入是每個職場工作者必須具備的能力,我把這樣的能力叫做「職涯變現力」。

  去年參加了一場針對中高齡職場工作者再就業的焦點團體,來自不同產業及不同行業的人逐一回應帶領人的提問,大家分別描述自己所處的產業對工作者年齡的容忍度有多高;曾經在科技業工作的人表示,以其待過的公司為例,大約從35歲起,公司就會時不時的提醒同仁得小心長江後浪推前浪;傳統產業就好些,一位具有專業技術背景的大哥分享,在他們那一行,老闆可以接受超過60歲的同仁,但多數都會在65歲以前就離開工作崗位了;從當天熱烈的討論與分享中可以發現,只要是受雇者的身份,無論是出於自願或是非自願一定會有退場的一天;但是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在職場中有一種角色是可以一直待到自己不想做為止,那就是企業主,除非是經營不善,或是自己想退休了,企業主才會從職場中退出,換句話說,在正常狀況下,只有企業主這個角色可以掌握自己是否繼續在職場的主導權;之前已經跟大家分享過如何應該要如何打造個體企業家的能耐了,這次進一步來跟大家談談如何透過微型創業,實踐個體企業家的角色,自己掌控自己的職涯發展。

  很多人一聽到創業馬上就回說自己從來沒考慮過創業,進一步詢問原因時,得到的答案大多是自己承擔不了創業失敗的風險,或是沒有足夠的資金、也不懂得如何經營一家公司;從這些回應中不難發現,大多數人把創業這件事,想成一定要先籌措到一筆大資金,然後碰碰運氣看自己能否創業成功;沒錯,創業的確需要啟動資金,但未必需要相當大的資本,而且本文所說的微創業,並不是要大家拿出自己全部的身家,然後像去賭場般的一次全押,而是一種可以透過很少甚至不用資金就能啟動的創業模式;此外,如果我們把創業想成是一種變現方式,聽起來可能就比較有吸引力,也比較會有頭緒,知道自己可以用哪種方式變現。

善用變現模式,成為自己人生的CEO

  一般來說,我們可以將變現分成四種模式,商品變現、技術變現、知識變現以及資產變現,分別簡單敘述如下:

  商品變現模式:所謂商品變現是指透過某項商品的買賣所換取的報酬,如果有些資金的話,我們可以採購某些自己熟悉的商品,透過銷售管道賣出變現;如果沒辦法拿出資金的人也可以試著加入某些團購的社團,只要將團購訊息轉貼分享給自己的親朋好友,並代為購買,就能從中賺取商品分潤;諸如此種透過某種物品交易的方式,都算是商品變現,這種方法幾乎每個人都能做到,前提是自己要有意願做。

  技術變現模式:如果過去的職業生涯歷程已經培養出某種專業技能,或者是後來透過職業訓練養成的新技能,都可以透過提供自己的專業技能換取報酬,這種方式就稱為技術變現;例如有些人過去從事過的是會計工作,從職場退下來後,還是可以繼續以自己的會計專長協助企業處理有關帳務方面的相關事項,當然,有些專業技能可能會受到體能或是生理狀況的影響,但多年的經驗有時也能彌補這些落差,只要有辦法創造出讓客戶覺得划算的價值,都有機會透過提供自己的專業技能變現;此外,有些人會說,自己過去的專業已經不敷所需了,此時的確應該好好思考如何快速培養新的技能,根據過往對腦功能的研究,一般狀況下,人們在74歲以前還是有辦法學習新技能的,也許學習的速度慢一些,但只要透過正確有效率的學習方法,要在短期內培訓出新的專業技能並進而變現還是有機會的;如果無法順利變現,學習新東西可以有效防止大腦的前額葉退化,這也是另一種收穫不是嗎?

  第三種是知識變現模式,近年來非常火紅的數位自媒體,或是線上課程等都是屬於知識變現的範疇,此種變現類型對於有能力將自身所具備的知識分享給大眾是比較適合的,很多人會覺得自己所擁有的知識並不值得讓別人願意付費來取得,我必須這麼說,只要曾經在職場中歷練過的人,都可以從自己多年的經歷中萃取出有價值的內容,就算自己只有70分,但還是讓不足70分的人可以從分享的知識中獲益;但是要萃取出有價值的知識內容,並且轉換成方便傳播及購買的形式,就需要另外的專業人士協助了;這部分我個人認為並不是太大的問題,自2020年全球爆發新冠肺炎疫情後,此類透過數位媒材傳遞內容的平台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加上2021年5月中起,台灣社會開始面臨世界各國所遭遇到的嚴峻疫情,短短幾週,就讓許多實體活動轉以線上方式進行,此舉也讓知識變現的大門開得更大,只要我們有辦法將自己知道的東西傳遞給有需要的人,無論是透過線下顧問諮詢的方式,或是線上的數位內容,都可以透過知識內容的傳遞變現,知識變現也是我最推崇的一種模式,相較於上述兩種變現模式,如果可以透過數位內容或是專業授權的方式成功變現,將可創造出被動收入,而不是單靠自己的勞力與時間換取報酬。

  最後一種是資產變現模式,顧名思義,這種方式就是運用手上的資產換取報酬的方式,此處的資產除了我們所熟悉的不動產外,例如將房子的全部或部份出租的方式,其他廣義的資產都包括在內,像是汽車或機車這樣的資產也可以變現,例如交通運輸或是協助送餐等,也有人將自己比較貴重的如工地用的測量儀器、相機、音響等設備出租,都可以算是資產變現的模式。

  上述四種模式都可以用微創業的形式進行,而且四種模式並不是各自獨立且互斥的,如果條件許可,還可以有各種混搭的組合,例如將自己的技術轉換成知識內容變現,或是在知識內容中置入商品等;雖然說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立刻運用上述四種模式變現,但上述模式都可以透過事先的準備與訓練累積啟動的基礎,逐步打造出能靈活運用上述四種變現模式的個體企業家能耐,成為自己人生的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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