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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癮獨影】為愛,偽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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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照 / 桃園市衛生局心理師


  華人文化中,常言道:「家醜不外揚。」這句話源自於魏晉南北朝時期。這個時期的人們特別重視血統,而官位高低、社會地位皆由血統好壞決定。出生於名門的小孩因為含著金湯匙出生,嬌生慣養、養尊處優的成長過程,總是導致長大後出現許多不符合當時社會風氣的行為,舉凡不婚而孕、親戚私通等。這些事情一旦東窗事發,就會被褫奪封號,淪為平民。現今社會中,仍然不乏在家中聽到父母教導小孩時,會說:「不可以把家裡的事情跟外人說!」但每一件事情都應該如此嗎?每一次事件都應該要留在家門內才符合現今社會的期待嗎?這樣的社會建構與期待,是否無形中助長了許多暴力的產生,並任由憾事一而再再而三不斷上演著?

包容不等於愛

  近年來,由於社會對家庭暴力的格外重視,案件數相較5年前已經減少許多,惟親密關係暴力仍然佔據各類家庭暴力之冠。2020年家庭暴力百分比中,親密關係類型的暴力便占了48%之多。看到這裡,讀者是否覺得這都與自己完全無關呢?或許不然。筆者認為,人一生的成長過程中,或多或少都曾經有過創傷。或許回首往事時,自身認為這相較於其他人,似乎沒什麼大不了的,但創傷是不需要,也不可以被比較的,若對於你而言,曾經被這樣對待是不舒服的或者受傷的,那就是創傷,就需要被好好療癒跟對待。

  可能小時候你被母親罰跪在算盤上,當時的你好害怕、好想被認可;或許小時候爸爸進過你的房間,若無其事地撫摸著你的身體,還對著你說:「不可以跟媽媽還有其他阿姨說喔,不然我等等修理你。」;也有可能你就是那個施暴者,不論你當下有沒有意識自己正在做這樣的行為,你可能造成了一個人一輩子的創傷。生活在這世界上,我們最不想要看到的事情就是原本應該是一個舒服的、給予休息與力量的地方‒‒家‒‒變成一個椅腳或是電風扇柄可以成為武器、情緒跟藥物可以變成控制你行為的,如同煉獄一般的空間。

  呈上段所言,到底何謂親密關係暴力?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一條對家庭暴力的定義為:「家庭成員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而親密關係暴力定義則是在家暴法對家暴之對象定義上,再縮小範圍至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伴侶。讀者看到這裡,不知道是否會出現一個疑問,「這個人為什麼不離開就好?」筆者這邊刻意用粗體字強調「這個人」原因是因為這並非僅為女性的議題,儘管本文章之故事為一位女性的故事,惟這樣的事件可以發生在任何性別、族群、膚色、信仰的人身上。

藥命?還是要命?

  阿寶,40歲女性,身高約160公分,手上刺有一隻彩色蝴蝶刺青,有抽菸習慣,來訪原因為施用安非他命而被檢察官判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服務過程中阿寶因長期施用安非他命導致精神狀況不佳,後期甚至出現幻覺以及幻聽等等正性症狀,因此從未有工作或是有想找工作的動機。與阿金(施暴者)交往近兩年的時間,曾經短暫結婚3-4個月,離婚後仍同居。相處過程中,小型暴力行為若不計,則阿金對阿寶施暴較為明顯為三次。首次為三更半夜時,阿金自認為阿寶用語言羞辱他,便將阿寶全身脫光並對其施暴;最後一次(第三次)施暴時間點為某一個早晨,阿寶在別的縣市的前男性同事約阿寶至汽車旅館唱歌,阿金看到訊息後,怒不可遏,發生激烈口角,後還拿電風扇柄、皮帶、椅腳等武器對阿寶施暴,並將阿寶關在房間內不允許其外出,後阿寶趁阿金外出時,奪門而出,至桃園某醫院進行驗傷(身上多處瘀青),並請醫療人員協助其聯繫阿寶的父母,並報案,後續暫時搬回阿寶父母家中居住。

  「我不能講太久……等等阿金就回來了……他只是出門找朋友……我現在也不能出門……我們家樓下是他朋友開的檳榔店,我出去就會被看見,你懂意思嗎?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阿剛好有你的電話,就打給你了……」

  筆者:「你感覺起來真的很害怕,你撥出這通電話一定鼓起很大的勇氣,我可以知道你發生了什麼嗎?」

  「也沒有拉,啊昨天我之前在新竹的前男同事找我去汽車旅館唱歌阿,我就想說也沒差……後來阿金就看我手機阿,就很不爽我,然後就開始瘋狂罵我,啊我也很生氣啊,唱個歌而已,要被罵成這樣,他就說要打我,我就說你試試看阿,後來他就拿電風扇那個柄打我的頭,還有那個皮帶抽我的腿,又把我關在他的房間,不准我出門,也不准我跟任何人說……我就很怕……然後就想到你,就想說跟你說……」

  筆者:「謝謝你想到我。那你現在人是安全的嗎?」

  「安全吧……但我也沒辦法出門阿,你懂嗎,我家樓下就是他朋友開的檳榔攤,而且他都會派人來監視我的行蹤,我真的很怕你懂嗎?每次出門他都會找人跟著我,有時候這些人騎車有時候他們開車,反正就是會跟著我……」

  筆者:「恩恩,他做出許多讓你感到害怕的行為。你剛剛說到阿金都會派人去監視你,住家樓下也是他朋友開的檳榔店,那平常阿金不在的時候你都怎麼出門?」

  「就偷偷騎車出去阿,但他朋友每次都會跟著我,然後跟阿金說我去哪,每次出門都好怕,你懂嗎?到處都是他的眼線,他認識的人很多,整個區他都有認識的人。」

  讀者看到這邊,有沒有對於阿寶的處境感到心疼或難過?還是內心默默冒出一個聲音:「你幹嘛不離開他?」「你不離開這種控制狂就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阿!」筆者想邀請讀者們緩緩,先別急著想替對方找答案,的確這樣讀者目前感受到的不舒服感可能會好一點,但不一定對阿寶是好的,試著放慢思緒,去多思考一件事情:有沒有可能是有原因導致阿寶離不開?許多時候,被害者可能處在一個極其害怕的狀態,也深信只要讓身邊的人知道,或是嘗試求救,自己有可能會再次被以暴力對待,甚至最終被凌虐致死。

  許多研究例如Makepeace(1989)和Stets(1990)都指出親密程度越高的約會關係,發生暴力行為的機率就越高,似乎在關係中,只要彼此給予重大的承諾,容忍暴力的耐受度就越高。受暴者常常會覺得:「他說過保證不會這樣對我了,他也道歉了,我愛他,所以我應該可以相信他。」「那不是暴力行為,他只是比較激動」「我愛他,所以我有責任讓他變成更好的人」。及同理心,這世界就可以多一份溫暖。

  筆者:「你剛剛說到你很害怕他,但你願意繼續留在這段關係中,你覺得這個人身上什麼東西吸引著你?」

  「他其他時間對我還不錯啦……會給我零用錢,也會給我家裡一些錢生活這樣……」

  筆者:「除了物質上的幫助外,阿金這個人有甚麼特質吸引著你嗎?」

  「……」

  阿寶原本注視著筆者的眼睛,開始飄移不定。

  筆者:「你想到了什麼,是嗎?」

  「沒有拉……我有在看精神科,我平常都睡不好,阿安眠藥都在他身上阿……」

  筆者:「安眠藥在阿金身上是如何讓你繼續留在這段關係當中的?」

  「啊我要吃藥阿……」

  筆者:「通常阿金都什麼時候給吃藥?」

  「就早上跟晚上阿!」

  筆者:「早上吃安眠藥是因為需要多一些睡眠嗎?」

  「沒有拉,阿金就叫我要按時吃藥阿,他就會看著我把藥吞下去,他說我如果不吃藥,就會變得易怒,然後全身沒力氣,心情憂鬱這樣,他跟我說我要按時吃藥才會好啊,啊我就不想跟他吵,覺得他很煩,就照吃了。」

  筆者:「阿金說你會有這些感覺,那你自己也這麼覺得嗎?」

  「……其實我後面有發現他把安非他命混在我的安眠藥裡面,但發現的時候他應該已經混很久了,我每天都沒甚麼力氣,昏昏沉沉的,也都記不太清楚發生什麼事情……我以前不是這樣的,再認識他之前不是這樣的……我好討厭現在的自己,不知道自己變成一個怎麼樣的人……」

用自己的力量為自己發聲

  阿寶因為被阿金長期餵食安非他命,導致生理心理上無法離開阿金。一方面渴望安非他命,一方面也希望家裡可以有阿金的經濟支持,阿寶便無法從這樣的關係中走出。經過醫院戒癮治療、家防中心的家暴社工以及筆者的陪伴下,阿寶成功申請了家暴令,戒癮治療趨於穩定,也透過敘說自己的故事,身上長出了許多力量。

  「想跟你說聲謝謝,以前我都不知道在幹嘛,遇到阿金以前,我的人生不是這樣的……但現在的我好快樂,也不再需要安非他命。我之後等戒癮治療結束後,想要去找一份工作,現在先再麻煩爸爸媽媽一陣子,等之後緩起訴都結束了,想要找工作,到時候想要跟你聊聊找工作這件事情,也想要跟你分享我找工作的過程。」

  筆者:「謝謝你的感謝,也謝謝你的不放棄。回想跟你第一次接觸到現在,當時那個很害怕、不信任任何人的你,經過這一段過程,似乎變得不一樣了,你自己有發現什麼嗎?」

  「就覺得自己現在開始每天做事情都會記得自己做了什麼,也開始每天都比較開心,會笑,也會想要跟父母聊天,遛遛狗這樣……沒有跟阿金見面後,覺得自己也可以很好,也有好好跟她道別,希望他可以好好做人、好好戒毒、好好生活,自己也要開始自己的生活,希望他不要再來找我了……」

  筆者:「恩恩,你看到了現在的自己跟之前的自己不一樣的地方,開始比較開心,給出了自己的界限,也為自己的人生做了許多選擇。我好奇,如果有機會,那現在這樣子狀態的你,會想要跟當初很痛苦的自己說些什麼?」

  「我想跟那時候的自己說對不起,讓自己身體受到這麼大的傷害,又被打,感覺就沒有好好照顧自己,也想跟爸爸媽媽道歉,讓年邁的他們好擔心,又讓他們傷心,想到他們就覺得自己怎麼可以這麼笨,傷害最在乎自己的人。」

  「Why does he/she stay?」這一句話道出了家暴議題裡每個人都想探討的問題。老祖宗告訴我們:「家醜不可外揚」。但這樣子的沉默,無形中助長了家暴。近期新冠肺炎產生的居家辦公、居家上課也讓家暴的議題變得更為嚴重。若有機會,筆者想邀請讀者一起做一件事情:家暴短時間內大概暫時不會銷聲匿跡,就如同現在的疫情一般,但透過被害者的勇敢、願意敘說,周遭人們的討論,以及讓家暴議題在社會下被攤開來探討,讓這個「家暴」可以被放在燈光下被檢視、被討論、被研究,或許有一天我們可以去梳理加害人的過去經驗並理解、陪伴他、得以保護被害人並跟著他/她一起為自己發聲,並減少目睹兒的產生,這個社會會有更多的同理、更多的溫暖,以及更少的家庭暴力,也得以還給家庭一個安全的環境。畢竟最終,不論讀者對於家庭的定義是哪一種,某種程度上都是一群親近的個體一起有了家的感受以及一個共同的身分認同,在這樣的氛圍裡,一同安全的生活下去。

參考資料

Makepeace, J. M. (1989). Dating, Living Together, and Courtship Violence. In Priog- Good, M.A., and Stets, J. E., (Eds.), Violence in Dating Relationships: Emerging Social ssues, Praeger Publishers, New York, pp. 94-107.

Stets, J. E. (1990). Verbal and physical aggression in marriage.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52(2), 501–514. DOI: 10.2307/35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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