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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文化】學校與職場沒教的就業學分(11)揭開履歷表的神秘面紗(續)-寫好履歷表了,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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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亮震/ 輔仁大學工商心理學 博士

擺渡系統設計有限公司 執行長、職涯設計師


上次和各位提到撰寫履歷表自傳時應注意的事項,最重要的就是要盡可能地在各欄資料中突顯自己與應徵工作之間的適配性,以爭取獲得擬應徵企業的面試邀請為最高的指導原則;此外,許多求職者經常詢問是否應該在履歷表寫上期望待遇?該不該寫上推薦人等?現就上述問題分別說明如下。

無論是制式或是自製履歷表,筆者都建議求職者可以寫上自己對該應徵職務的期望待遇,此舉對於剛出社會的新鮮人而言,能夠藉此展現自己的職場現實感,當然前提是得先透過諸如已從事相關工作的學長姐、人力銀行等管道對薪資行情有基本的了解;而對於已有職場歷練的求職者來說,薪資往往是人事決策的關鍵影響因素之一,寫上自己的期望待遇雖然可能帶來求職上的風險,但若是從結果來看,與其等到決策階段才卡在雙方對薪酬的期待落差太大而導致破局,倒不如先降低這樣的可能性;筆者在這裡提供一個建議,寫上期望待遇時,可依薪資水準高低以區間的方式呈現,例如甫自大學畢業的社會新鮮人可以用27000-30000 元的方式表達,已有多年工作經驗的求職者則可以用55000-60000 元的方式呈現,薪資越高,區間的間距越高;此外,在數字後方不妨加註「但尊重公司規定」等字句,表示自己雖然有期望的薪資標準,但還是有談判空間,藉此增加自己被邀請面試的可能性。

至於「推薦人」這個項目則比較沒有普遍性的規定,通常筆者也不會強制建議求職者寫上推薦人,但若是企業要求提供的話,求職者應盡量找對該應徵職務具有代表性的推薦人,且事前應該先照會該推薦人;筆者過去擔任人資主管時曾經透過求職者履歷表上的推薦人進行資歷查核(Reference Check),曾經遇過推薦人一時之間想不起求職者是誰,經筆者提示相關背景後才喚起該推薦人的回憶,而令人意外的是,停留在該推薦人腦海中對求職者的記憶居然是負面的印象,當然,那位求職者的履歷表也隨即被送進碎紙機了。

一般年序式履歷表的撰寫原則大致上就撰寫到此,至於英文履歷表或是其他諸如功能式履歷表,或是結合年序與功能的綜合式履歷表其內容結構以及撰寫原則等,以後再找機會補充;接著要跟大家分享的是,完成了履歷表之後,然後該怎麼辦呢?

首先,請先將自己當成是企業的招募人員,從頭到尾快速掃描一次自己所寫的履歷表,有沒有讓你想要仔細看下去的動機?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請不要懷疑,趕緊坐下來好好修改一下,看看是不是因為排版讓人覺得凌亂,或是內容無法立即吸引人的注意;然後請自己的朋友或是長輩協助檢查一下履歷的內容是否有錯別字?語句、用字以及標點符號等的使用是否正確?用字遣詞是否盡量使用積極性的動詞?最後記得問一下對方,會不會有想要提出面試邀請的動機?當上述這些問題都獲得正面的肯定時,就可以開始投履歷表了。

前面的文章中提到,一開始找工作應該要先設定某公司的特定職務為求職目標,然後量身訂做專屬的履歷表,接著就是透過人力銀行或是公司官網將履歷表寄到指定的電子郵件信箱,然後靜待企業的回覆;過去的經驗發現,自從數位化的人力銀行問世之後,透過資訊系統的協助,求職者跟企業之間的溝通變得非常便利,因此大多數的求職者都可以很輕易的送出自己的電子履歷表,接著就是被動的等待企業通知;即便系統會在企業開啟履歷後通知求職者,但是求職者也無法採取任何更進一步的行動;通常更多的情況是,寄出去的履歷表很快就會被淹沒在招募人員的收件匣中,連被開啟的機會都沒有,就算被開啟,根據國內某人力銀行的調查,招募人員平均只花34 秒的時間就做出要不要提出面試邀請的決定,在這樣的現實狀況下,如何可以讓自己的履歷表多一些被看見的機會呢?

一個很基本的原則就是,找工作時千萬不能抱著被動的心態,認為只要將履歷表寄出去就算是完成自己的義務了,後續能不能受到企業的青睞就交給祖先保佑或是命運的安排了;應該要運用各種可能的方式讓自己的履歷表被看見;筆者就常建議求職者可以採用郵寄的方式,將自己精心打造的履歷表放入牛皮紙信封中,並且親自送到郵局以掛號寄出,需要花費如此高成本的方式,肯定會讓自己在鎖定求職目標時好好進行勝率的評估,且在撰寫履歷內容時也會特別花心思投入,畢竟每一封履歷連郵資至少要花費50 元,還記得第一篇文章中那位說他寄了一千多封履歷表的青年嗎?那是因為是用電子郵件的方式才會如此像亂槍打鳥似的亂寄一通,如果每寄一次都要花費50 元,還沒找到工作就要先準備五萬元來花,這不被趕出家門才奇怪;回到企業端這邊,當企業的招募窗口或是求職者指名寄給人資主管或是用人部門主管收到這封信時會怎麼處理?由於掛號信通常會有專人收件,且親自轉交收信人簽收,所以,這封信通常會安全的送達收信人的桌上,以筆者過去的經驗來看,每天下班前如果尚有餘力,且不想那麼早離開公司,最喜歡做的事就是將桌上的信件看完後才回家,而這個時候最常看到的文件通常就是求職者寄來的書面履歷表,既然是用掛號信寄來的,就算明知裡面是履歷表,但不拆開來看看就直接送碎紙機是我做不到的事情,因此,這些透過郵寄方式寄來的履歷表,往往就可以爭取到被我看到的機會;至於能否順利得到面試邀請,還是得回到履歷表的基本原則了。

特別要說明的一點是,某些非常重視員工紀律的公司,在對外的招募說明中都會敘明要求每個應徵者一定要依照該公司所制定的遊戲規則及程序進行求職申請,如果沒有按照程序或相關規定,一律不予任用;雖然筆者平常演講或授課時,經常被某些求職者問到,他們身上所具備的條件和想應徵企業所開出的勝任條件並不完全相符,這樣子還可以投履歷表嗎?企業在人力銀行或是官網上載明只接受他們公司制定的方式求職,還可以用你說的方法應徵嗎?雖然我慣有的回應是,如果你真的很想爭取這份工作的話就應該大膽的嘗試,如果真的投了,難道會被移送法辦嗎?大多數的學員聽我這麼說都會莞爾一笑;沒錯,企業有權利提出自己的條件與要求,求職者當然也有權利爭取自己想要的工作機會,求職者的應徵歷程和企業的甄選歷程是互為表裡的,求職者可以找到最適合的工作,企業可以找到最妥適的人才,才是最理想的結果,所以,企業與求職者之間應該存在著相互尊重,而非尊卑。常有人問筆者,什麼樣的履歷表才是一份好的履歷表?筆者認為履歷表寫得好或壞其實沒有絕對的標準,若真要說的話,我的答案是,只要可以被企業看見,而且被看完後能夠獲得面試的邀請,那就是一份成功的履歷表。

本文章刊登於第23期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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